街談巷議
  正在征求公眾意見的《廣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(2010—2020)修編》提出,到2020年,廣州將新建291個公園,包括232個綜合公園和59個專類公園,平均每年新增公園29個。屆時,廣州綜合公園將達到343個,專類公園156個。
  只看數量,已足令人欣慰。因為在寸土尺金的廣州,劃地開發房產的收益之豐厚不言而喻,而政府卻要大量興建公園,難能可貴。再看規劃呈現的圖景,將在7000多平方公里的市域面積內以“七核九片、六廊多帶”(七大生態島嶼、九片大型生態區、六條生態廊道、多條組團綠化隔離帶)為結構規劃生態綠地,不可謂不宏大而吸引人。
  按規劃,除了要改擴建近百個公園之外,年均新建29個公園要化為現實,絕非小事。最先要避免的是可能會出現“湊數”現象。凡有具體指標的指令,執行起來常會出現“湊數”情況。如要求兒童公園至少“一區一園”,有的或就急功近利在現有公園基礎上改建而非新建。或說新建公園,實則是將一個山頭、幾片樹林或一段小河圍起來,再立個牌坊就算是公園。若如此,所謂“新建”公園就有名無實。
  公園建在何處也是個關鍵問題。規劃提出新建綜合公園將選址在城市人文、自然景觀聚集地、公共設施附近而方便市民游憩的地方,確是應該堅持的方向。要實現廣州城區公園、綠地的擴容,需要將公園選址更多集中於城區範圍,盡可能離人口密集的市區中心更近。綜合公園如此,其他類別公園亦然。因而,在何處建公園,建哪類公園,規模大小,須充分論證,廣徵民意,避免政府做事吃力不討好。
  建公園,除了要數量,還必須講究質量,更不能破壞原生態的山水樹木與自然水網。過去,曾有一些原生態的山水被圍起來“造”公園而變味,比如,某濕地公園就曾惹來爭議,“城市之肺”原有的眾多果樹被砍伐,不少百年老荔枝樹死亡,原生態的果園被指變成“人工園林”與“人工濕地”。同樣,人工造湖也造成附近大量水域被填埋,歷史形成的自然水網被破壞,水體污染甚至有加重之虞。這些教訓應當汲取。
  公園是城市綠地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,但非全部。要讓廣州全城“披紅掛綠”,必須堅守《規劃》將近70%面積劃入的“基本生態控制線”,尤其是占全市面積14%的“禁建區”能否如實“嚴格禁止與限建要素相衝突的一切城鄉建設”至關重要。對於人口稠密、缺乏規劃的城中村,如何盡最大可能採用街旁綠地、小游園等形式建設公園,使城中村不成為城市的“醜陋印記”,也是不應忽視的問題。
  廣州享有“花城”美稱,近年建設大批公園已給城市增添了異彩。新一輪建公園熱潮又臨,且對其將廣州扮得更靚樂觀以待。
  洪績
  洪績  (原標題:建公園要數量更要質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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